随着工业改革化建设,采取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加强节能减排,减少工业废气排放,超低排放,是指火电厂燃煤锅炉在发电运行、末端治理等过程中,采用多种污染物高效协同脱除集成系统技术,使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符合燃气机组排放限值,即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基准含氧量6%)分别不超过5 mg/m³、35 mg/m³、50 mg/m³,比《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规定的燃煤锅炉重点地区特别排放限值分别下降75%、30%和50%,是燃煤发电机组清洁生产水平的新标杆。
一、概念
超低排放,是指火电厂燃煤锅炉采用多种污染物高效协同脱除集成系统技术,使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符合燃气机组排放限值,即二氧化硫不超过35 mg/m³、氮氧化物不超过50 mg/m³、烟尘不超过5 mg/m³。
二、技术路线
通过大量脱硫、脱硝等EPC总承包环保工程培养了大批环保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等优秀人才。在全新的排放标准和技术领域,无成熟经验可参考借鉴的情况下,探索研发了先进减排技术,在改造项目和新建工程上均取得成功实施。
针对烟尘,采用低低温电除尘、湿式电除尘、高频电源等技术,实现除尘提效,排放浓度不超过5 mg/m³;
针对二氧化硫,采用增加均流提效板、提高液气比、脱硫增效环、分区控制等技术,对湿法脱硫装置进行改进,实现脱硫提效,排放浓度不超过35 mg/m³;
针对氮氧化物,采用锅炉低氮燃烧改造、SCR脱硝装置增设新型催化剂等技术,实现脱硝提效,排放浓度不超过50 mg/m³;
针对汞及其化合物,采用SCR改性催化剂技术,可使汞氧化率达到50%以上,经过吸收塔脱除后,排放浓度不超过3 μg/m³;
针对三氧化硫,采用低低温电除尘、湿式电除尘等,排放浓度不超过5 mg/m³。
三、国家战略
2016年1月15日,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部召开加快推进全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动员大会,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能源局长努尔·白克力,国家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参加会议。各省市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局和环保部门在分会场参会。浙能集团总经理童亚辉在主会场向大会详细介绍了浙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并获得与会代表的高度肯定和密切关注。
2015年12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2020年前,对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大幅降低发电煤耗和污染排放。
2015年12月9日,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国家能源局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从明年1月1日起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发电企业给予上网电价补贴。
2015年3月,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中指出,2015年,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要降低3.1%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都要减少2%左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要分别减少3%左右和5%左右。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区域联防联控,推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促进重点区域煤炭消费零增长。
来源:碳排放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