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碳抵消? 1、什么是碳抵消? 碳抵消(carbon offset)是用购买“碳信用额度”的方法来抵消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生产的温室气体。
碳抵消允许个人或组织通过购买其他地区/项目的碳减排量,用于补偿其无法减少的温室气体。
我们每天都在不停地制造温室气体(比如汽车尾气),这些温室气体会破坏我们的环境,为了抵消我们自身行为对环境的不良影响,我们可以采取补偿方法,比如种植树木。碳抵消计划的主要目的就是减少空气中有害的温室气体。
2、碳抵消机制的项目?
可参与碳抵消机制的项目通常分为两种: 采用化石能源替代等方式实现的碳减排,如风电、光伏、垃圾焚烧等可再生能源项目 通过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达到减排效果,如林业碳汇、碳捕获利用与封存技术(CCUS)等。
个人也可参与碳抵消机制。例如,许多平台为个人交易提供计算碳足迹,以及为植树造林或可再生能源项目捐款的服务。
3、碳抵消机制分类?
根据碳抵消产生方式和机制管理方式,可将碳抵消机制分为国际性碳抵消机制、独立碳抵消机制及区域、国家和地方碳抵消机制三类。
国际性碳抵消机制
《京都议定书》提出三种灵活的国际性碳抵消机制,推动附件一一及非附件一国家共同参与碳减排活动来应对环境变化。国际性碳抵消机制主要是由国际气候条约制约的机制,通常由国际机构管理,主要包括国际排放贸易机制(IET)、 联合履约机制(JI) 和清洁发展机制(CDM)。
独立性碳抵消机制
独立碳信用机制指的是不受任何国家法规或国际条约约束的机制,由私人和独立的第三方组织(通常是非政府组织)管理,截至目前主要所有四个独立性抵消机制,分别为美国碳注册处(American Carbon Registry, ACR)、清洁空气法案(Climate Action Reserve, CAR)、黄金标准(Gold Standard, GS)和自愿碳减排核证(Verified Carbon Standard, VCS)。
(一)区域、国家和地方碳抵消机制
区域、国家和地方碳信用机制由各自辖区内立法机构管辖,通常由区域、国家或地方各级政府进行管理。截至目前主要所有20个区域、国家和地方碳抵消机制,例如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计划(CCER)、 澳大利亚减排基金(Australia Emissions Reduction Fund, ERF)、美国加州配额抵消计划(California Compliance Offset Program)等。以下将介绍我国的一些碳抵消机制
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计划(CCER):2012 年,国家发改委出台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确立了国内的自愿减排交易机制,提出了核证减排量交易(Chinese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即 CCER),区别于清洁发展机制下的 CER。
福建林业碳汇抵消机制(FFCER):2017 年印发《福建省林业碳汇交易试点方案》,项目类型主要包含碳汇造林、森林经营碳汇、竹林经营碳汇项目,核证后的林业碳汇项目(FFCER)可在福建试点碳市场进行交易。
广东碳普惠抵消信用机制(PHCER):2015 年,广东省发布《广东省碳普惠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在广东省内组织开展碳普惠制试点工作。2017 年 4 月,广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管理的暂行办法》,指出纳入广东省碳普惠制试点地区的相关企业或个人自愿参与实施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增加绿色碳汇等低碳行为所产生的核证自愿减排量(PHCER),将正式允许接入碳交易市场。
北京林业碳汇抵消机制(BCER):2013 年北京碳排放权交易正式上线,林业碳汇作为抵消机制纳入其中。北京林业碳汇项目主要包含 CCER、北京林业碳汇抵消机制(BCER)、北京碳汇基金项目、义务植树购碳履责项目等。核证过的林业碳汇项目经市发改委、园林绿化局审定认可后可预签获得 60%的核证减排量用于碳交易,在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的核证自愿减排量后,将与预签发减排量等量的核证自愿减排量从其项目减排账户转移到其在本市的抵消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