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清洁发展机制?包括哪些潜在项目?清洁发展机制,是指《京都议定书》中引入的灵活履约机制之一。核心内容是允许其缔约方即发达国家与非缔约方即发展中国家进行项目级的减排量抵消额的转让与获得,从而在发展中国家实施温室气体减排项目。根据《京都议定书》第12章的定义,清洁发展机制主要解决两个目标:①帮助非缔约方持续发展,为实现最终目标作出应有贡献;②帮助缔约方进行项目级的减排量抵消额的转让与获得。该机制规定,在非缔约方实施项目限制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而得到的通过认证的减排单元,经过由UNFCCC的缔约方大会指定的经营实体的认证后,可以转让给来自缔约方的投资者如政府或企业。一部分从认证项目活动得到的收益将用于支付管理费用,以及支持那些对气候变化的负面效应特别敏感的发展中国家,以满足适应气候变化的需要。
核心内容是允许缔约方(即发达国家)与非(即发展中国家)进行项目级的减排量抵消额的转让与获得,在发展中国家实施温室气体减排项目。
1、什么是CDM?
1997年,在日本京都举行的《公约》缔约方第三次大会通过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京都议定书》。基于“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京都议定书》为那些对主要发达国家定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义务,而发展中国家没有减排义务,其第一承诺期(2008年至2012年)内的减排目标是将温室气体排放量从1990年排放水平降低约5.2%。
为了实现以上目标,《京都议定书》引入了三种灵活减排的市场化项目机制:国际排放贸易(ET)、联合履行机制(JI)和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简称CDM)。其中前两者涉及主要发达国家之间的交易与合作,与发展中国家相关的是CDM,所以CDM是京都议定书下面唯一一个包括发展中国家的弹性机制。由CDM项目产生的减排量称为自愿核证(CER,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
其核心内容是允许缔约方即发达国家与非缔约方即发展中国家进行项目级的减排量抵消额的转让与获得,从而在发展中国家实施温室气体减排项目。
2、CDM的目的?帮助非缔约方持续发展,为实现最终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帮助缔约方进行项目级的减排量抵消额的转让与获得。
3、实施CDM的好处?
一方面抑制本国温室气体减量的压力,另一方面能够获得市场商机。
作为发展中国家,该机制的实施为我国温室气体排放企业创造了难得的商业机会,使我国温室气体排放企业负担的环保义务转化为融资或交易产品。
因此,清洁发展机制的实施不仅有助于我国改善气候环境,更重要的是,将为我国吸引外资以及加速经济发展提供前所未有的机会。
4、CDM包括的潜在项目?改善终端能源利用效率 改善供应方能源效率 可再生能源 替代燃料 农业(甲烷和氧化亚氮减排项目) 工业过程(水泥生产等减排二氧化碳项目,减排氢氟碳化物、全氧化碳或六氟化硫的项目) 碳汇项目(仅适用于造林和再造林项目)
我国已经注册的CDM项目主要分布在水电、风电、工业废气和余热的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气和煤层气回收利用等我国政府大力鼓励的领域。
5、CDM项目运作流程?
CDM项目的全过程是:寻找国外合作伙伴→准备技术文件→进行交易商务谈判→国内报批→国际报批→项目实施的监测→减排量核定→减排量登记和过户转让→收益提成。
企业在进行CDM项目申报时,首先通过科技管理部门向国家发改委提出申请;再由国家发改委组织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之后由国家发改委会同科技部和外交部办理批准手续。
6、CDM的风险?
政治风险。《巴黎协定》为 2020 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做出了安排,但各缔约国在实施细则的遗留问题仍未达成一致。2020年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及其正式核准的减排量将何去何从仍是一个较大的未知数,因此就目前情况看政治风险是高风险等级,是第一大风险。
经济风险。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投融资规模逐渐出现萎缩迹象。此外,正式核准的减排量价格波动较为明显,需求量不足,交易市场成交量一直处于下行趋势,项目收益无法得到保证。
注册风险。项目方法学应用的不确定性是影响项目能否通过指定经营实体审定的关键,同时国际主管机构的审查力度不断加强,审查的流程越来越长,审批程序带来的不确定性也在加大。
监测风险。项目方法学的选取是否合适,是否及时进行完善更新以及减排量的测量人员是否专业,对项目的实施及收益会带来一定的影响。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我国实施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1 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应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政策、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
2 发达国家缔约方用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资金,应额外于现有的官方发展援助资金和其在公约下承担的资金义务;
3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活动应促进有益于环境的技术转让。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中国境内的中资、中资控股企业可以对外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其他企业均不能作为项目业主参加CDM项目的开发。 我国政府已经确定,在我国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重点领域以提高能源效率、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及回收利用甲烷和煤层气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