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碳盘查与碳核查区别,四个方向带你区分 概念区分 碳盘查是以政府、企业等为单位计算其在社会和生产活动中各环节直接或者间接排放的温室气体,也可称作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企业进行碳盘查时,需要计算的温室气体主要包括《京都议定书》中要求的六种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合物、全氟碳化合物和六氟化硫。
核查对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碳排放管控单位提交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报告进行核查的第三方机构。也就是说,碳盘查是企业自主的行为,而碳核查是由第三方机构对企业进行的审查,对企业来说是被动的行为。
核算对象区分:
碳盘查所覆盖的企业范围更广,严格来说只要有温室气体排放,无论排放量多少,均可以纳入碳盘查的工作范围。
碳核查的对象仅包括纳入国家要求控排和碳交易的企业,即2013至2018年期间任一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达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或综合能源消费约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核算时间区分:
碳盘查因为是企业的自主行为,企业可以在任何时间委托咨询机构,对其某一时间段内的碳排放情况进行核算,提出整改意见。
但碳核查是企业的被动行为,是由政府根据碳减排工作的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委派具有资质和公信力的第三方,完成指定时间段的碳核查工作,包括企业组织边界内碳排放源的识别、数据收集、核算、查漏补缺、澄清和报告等一系列核查工作。
也就是说主导对象不同,碳盘查重在自查,企业可以内部组织或聘请相关咨询机构对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盘查。
碳核查重在配合,是由具备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某一时间段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查,第三方核查机构必须获得主管机构备案与颁发的核查资质。
核算目的不同
碳盘查的主要目的是企业基于自身生产和发展的考虑,摸清自身的排放水平,进行相应整改,挖掘节能减排潜力,以达到国家政策要求,甚至在能力建设完备的情况下进行碳资产的运作。
碳核查是由专业的第三方协助完成控排企业的摸底核算工作,以帮助国家掌握碳排放的大数据情况,为全国碳市场的建设提供数据和决策支撑,为实现国家碳减排目标打好基础。
标准规范区分:
碳盘查的主要标准规范包括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ISO14064体系、世界资源研究所(WRI)与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制定的温室气体议定书(GHGProtocol);虽然有所区别,但碳盘查与碳核查还是紧密联系的,尤其是对纳入国家碳市场的重点排放企业而言,碳盘查与碳核查都是促进企业碳排放管理的有效途径。随着碳排放约束时代的来临,纳入企业应加强碳盘查,摸清家底,盘查过程中可以选取国家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作为标准规范,为配合碳核查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碳盘查的原则
1相关性 选择适合预期使用者需求的温室气体源、汇、温室气体储存库、数据及方法。
2 完整性 纳入所有相关温室气体排放与移除
3 一致性 使温室气体相关信息做有意义比较
4 准确性 尽可能依据实务减少偏差与不确定性
5 透明性 让第三者查证可以得到相同结果揭露充分且适当
碳核查依据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3批24个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国家标准委发布的《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国家发改委《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气候[2016]57号)及其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参考指南》、《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企业碳排放补充数据核算报告模板》等附件
2016年5月13日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报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纳入企业名单的通知》
核查主要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报告阶段,准备阶段包括签订核查协议、组建核查小组制定核查计划,实施阶段包括文件评审、现场核查,报告阶段包括报告编制、内部评审、报告交付与记录保存。
核查小组根据核查员的专业领域、技术能力、重点排放单位的规模和经营场所数量等实际情况,形成核查组组成及技术复核人;核查组由两名核查员组成,对于需要现场抽样的排放单位,每个抽样现场由一名核查员进行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包括召开首次会议,与会人员签到并保存会议照片、考察现场情况、现场文件审核、数据信息验证、相关人员面谈、召开末次会议,并记录参会人员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