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关税是什么?碳关税、ESG来袭,企业碳中和选CCER还是绿证?碳关税,这个概念最早由法国前总统希拉克提出,用意是希望欧盟国家应针对未遵守《京都协定书》的国家课征商品进口税,否则在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运行后,欧盟国家所生产的商品将遭受不公平之竞争,特别是境内的钢铁业及高耗能产业。2009年7月4日,中国政府明确表示反对碳关税。
碳关税,也称边境调节税(BTAs)。它是对在国内没有征收碳税或能源税、存在实质性能源补贴国家的出口商品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主要是发达国家对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排放密集型产品,如铝、钢铁、水泥和一些化工产品征收的一种进口关税。碳关税是指主权国家或地区对高耗能产品进口征收的二氧化碳排放特别关税。碳关税本质上属于碳税的边境税收调节。碳关税的纳税人主要是指不接受污染物减排标准的国家其高耗能产品出口到其他国家时的发货人、收货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课税范围主要是一国,没有承担《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污染物减排标准的国家,出口到其他国家的高耗能产品。如,铝、钢铁、水泥和一些化工产品。碳关税征税的依据是按照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碳的数量来计征的,主要以化石能源的使用数量换算得到。碳关税的税率目前还没有国家具体出台相关规定。但根据相关研究,应与一国国内碳税税率一致。企业实现自身碳中和目标,需要先做到自己能做的所有减排工作,剩余部分可以通过购买绿证绿电,CCER等方式来做碳抵消。更关键的是,选择一家碳中和技术合作伙伴很重要。
在“3060双碳目标”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自身的碳排放,提前谋划,以期尽快实现碳中和目标。
这些自愿实现碳中和的企业,除了能凸显企业责任感、增加企业品牌溢价外,也有外部压力的需求。比如对于上市公司,监管层和投资者要求日益严格的ESG(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以及出口企业应对以碳关税为主的绿色贸易壁垒的需求等,还有一些是因为相关供应链企业的要求。
总而言之,加强企业的碳资产管理,采取适当途径实现碳中和,已是大势所趋。
那么,企业如何实现碳中和目标呢?随着CCER重开在即,对于企业来说,除了自身的减排手段,CCER和绿证之间如何选择才能更好地实现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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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证”or“CCER”
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绿证和CCER。
绿证,是“绿色电力证书”的简称,是指国家对发电企业每兆瓦时非水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颁发的具有独特标识代码的电子证书,是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确认和属性证明,也是消费绿色电力的唯一凭证。
全国从2017年启动的绿色电力证书自愿认购交易。
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向发电企业核发绿证后,厂商可以将绿证卖给有需求的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和个人等消费者。同时,绿证厂商售出绿证获得收益的部分电量,将不再受政府补贴。
绿电交易方面,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表明,首批绿电交易试点共达成成交电量近80亿千瓦时。碳排放权交易方面,据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公布的数据,截至2022年2月17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1.867亿吨,累计成交额80.76亿元人民币。
CCER,是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的缩写,是指对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
CCER作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补充机制,可以抵消碳排放配额的清缴。2021年1月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
对于可再生能源电力发电来说,既可以开发CCER,又可以开发绿证。对于企业实现碳中和来说,也可以通过CCER和绿证来抵消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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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证和CCER各有什么优劣
从减排的覆盖范围来说,绿电绿证购买只用于抵消范围二,即企业外购热力电力的排放部分的碳排放,而CCER可以用于覆盖范围一,二,三的排放,即从企业直接温室气体排放,到外购电力、蒸汽排放,也包括开采和生产采购的原料、运输相关的间接排放。
从时间限制方面,绿证要求“21个月原则”,即企业当年财务报告期的12个月,加上前6个月和后3个月,总共21个月。
举个例子,如果企业2021年1月-2021年12月是其2021年财务报告期,需完成这期间的绿电履约,就要购买2020年6月-2022年3月期间内发电所产生的绿证。CCER在开发项目的计入期内均可实现碳抵消作用。
无论绿电或CCER,在使用后会核销。市场价格由其存量和需求决定。
购买绿电绿证直接作用于减少企业的碳排放,而CCER是针对已知的企业碳排量进行碳排的抵消。
从开发角度来说,CCER开发流程长,难度大,而且存在备案不成功的风险,一般情况业主不具备开发能力,需要寻求专业的咨询公司开发,所以还存在一定的开发成本。绿证虽然也存在一些手续费上的成本,但是开发流程和难度都很低,所以从这一点来看,如果两者价格相差不大的情况下会优先选择开发绿证。
从对应的减排量角度来说,1个CCER则对应1吨的二氧化碳减排量。1个绿色证书对应1MWh结算电量,按照最新全国电力平均排放因子0.5839tCO2/MWh,一个绿证对应降低0.58吨二氧化碳排放,即0.58个CCER。由于我国的电网不统一,导致不同地区电力平均排放因子不同,导致同1MWh的电在不同地区产生不同数量的CCER。
从价格方面来说,从平价上网项目绿证的认购价格,根据绿证认购平台上的信息,目前成交价大多数为50元/张,换算成CCER减排量的价格约86元/吨。CCER的价格参考碳市场价格,2021年底首期碳价指数正式公布,根据报告,12月碳配额的买入价格预期为43.17元/吨,卖出价格预期为45.10元/吨。
企业如何选择?
对于强制履约的企业,CCER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但对于自愿想实现碳中和的企业是没有5%限制的。
100%购买CCER或绿电是不提倡的。
相关从业人员表示,理论上购买绿色权益比如绿电绿证或是CCER,就能抵消企业的碳排放,企业因此算实现了碳中和,但是不提倡,还是要结合具体减排措施。
一般企业要实现碳中和,都需要先做到自己能做的所有减排工作,比如自身的节能优化,比如屋顶光伏的开发使用,比如有的锅炉油转电,有的余热回收,在这些都做到的情况下,剩余部分可以通过购买绿色权益,CCER等方式来做碳抵消,最后由第三方机构做碳中和认证。
如果有的企业,什么减排措施都不采取,直接通过买卖绿色权益来抵消碳排,那很容易被认定为green wash(漂绿),这有可能遭遇媒体和环保组织和机构的质疑。
目前,绿证和CCER是并行的制度。只要符合绿证和CCER的开发要求,项目业主完全可以同时申请绿证和CCER。企业也可以同时采用两种手段实现自身碳中和。
目前,绿证制度尚未强制交易,绿证买卖完全属于自愿行为。新的CCER项目申请也处于暂停状态。绿证和CCER制度没有明确界定的部分尚未对企业造成实质的经济或政策执行方面的问题。但全国碳交易市场和绿证强制交易制度的启动时,绿证制度和CCER制度的碰撞在所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