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碳金融发展 当前碳金融发展现状 碳金融是指以碳排放权为标的物进行交易的金融活动。良好运转的碳金融体系能够促进温室气体减排,帮助绿色低碳企业获得经济收益、高排放企业节约成本,同时为参与碳市场的各方主体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碳金融包括现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其中现货交易包括两类,基于“总量——配额”原理、面向控排企业的碳排放权交易(以下简称“碳交易”),以及基于“基准线——项目”原理、面向减排项目的核证减排量(又称减排信用)交易。在此基础上可开展碳期货、碳远期等衍生品交易,增强碳资产的流动性,促进碳资产的价格发现,同时拓展市场参与方的风险管理手段。此外,市场参与方可通过碳质押、碳回购、碳托管等融资方式,拓展融资渠道,增强融资能力,建立以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为主要目标的碳基金,整合多元化资金渠道,发现并鼓励各领域温室气体减排项目,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碳金融体系的交易主体主要包括控排企业、减排信用开发企业、投资机构、个人等,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管理、监督,交易所、第三方核查机构等为交易体系提供平台或相关服务。
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发展历程
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建立基于一定的政策背景,2009年我国政府向国际社会承诺,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二氧化碳排放比要比2005年下降40%-45%。2015年,我国政府在巴黎气候大会上承诺在2030年之前碳排放要达到峰值,单位GDP碳排放相比2005年下降60-65%。基于大国责任以及现实需要,我国的碳金融市场逐步建立起来,7个碳交易试点市场在2014年均全部启动,都在尝试从不同的政策思路,分配方法等完成了数据摸底、规则制定、交易启动、履约清缴等交易过程,为我国统一碳金融市场积攒了宝贵经验。国际碳市场分为配额交易市场和项目交易市场,配额交易市场的主要交易对象是指政策制定者通过初始分配给企业的配额,如《京都议定书》中的配额AAU、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使用的欧盟配额EUA;项目交易市场的主要交易对象是通过实施项目削减温室气体而获得的减排凭证,如由清洁发展机制CDM产生的核证减排量CER和由联合履约机制JI产生的排放削减量ERU。目前我国试点碳交易所的交易品种包括碳排放权配额、CCER、远期配额、远期CCER等,金融产品包括碳基金、碳债券、碳资产质押融资、碳资产托管、碳金融结构性存款、碳排放配额回购融资等。
我国主要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城市
我国目前已经开放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包括深圳碳排放权交易所、重庆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天津碳排放权交易所、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北京环境交易所、福建碳排放交易市场。
我国碳金融市场的进展及发展趋势
经过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几年的探索,为我国全面建成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奠定了一定的基础。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研究单位对全国碳市场配额分配和管理机制进行研究和顶层设计。主要采用的分配方法包括,电力行业:历史法;工业:基准法及历史法;航空:历史法。国家发改委在2016年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对我国碳市场的建设做出了明确部署,要求国家、地方、企业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要求各地方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企业碳排放数据的上报及核查,并于2016年6月30日前上报国家发改委。2017年12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召集了相关部委进行电视电话会议,随后发改委就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这标志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在不久的将来全面启动。预计全国碳市场能够真正交易要在2019年-2020年,并且全国碳市场的交易将会首先启动电力行业,但从长远来看,国家新一轮的企业碳排放数据核查工作仍然会从八大行业的标准开展,石化、化工、建材、鋼铁、有色、造纸和航空等高能耗行业将逐渐被纳入统一碳市场。有研究机构预计全国碳市场规模将达到20亿吨。
碳金融市场的功能
价格发现和价格稳定功能。金融机构为企业或个人提供涉碳投融资服务时,会进行碳资产价值评估、碳排放成本测量和抵质押率测算等,向市场释放价格信号,引导碳价合理;当碳价因自然或人为因素产生剧烈波动时,金融机构或政府引导基金可以适时提供做市交易,维持碳价稳定。碳金融市场对碳价的合理性和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而该功能的实现依托于碳金融市场的规模程度和发展成熟度,如欧盟碳市场作为全球最为成熟的碳交易市场,碳金融体系较为完善,表现出显著的价格发现和价格稳定功能。
风险管理和风险转移功能。自然或人为因素对碳价造成负面冲击时,除了依靠金融部门或政府部门的主动作为来平滑,碳金融市场还以丰富的金融工具为广大市场参与者提供了荫蔽。具有套期保值功能的碳期货、碳远期和碳期权等碳金融衍生品,是碳金融市场最基础的风险对冲工具,通过跨期合约的安排进行风险锁定和预算统筹;创新型碳金融风险管理工具如碳排放权信用保险、碳交易政策风险保险、碳资产证券化等,以保险、证券化等金融手段实现风险转移,有利于长期的碳交易规划和碳资产管理。除此以外,碳金融市场还有丰富的碳金融工具和交易策略,市场参与者可根据风险敞口和个人需求有选择性地进行风险管理和风险转移。
降低社会减排成本。碳金融市场运行机制下,碳配额成为一种可交易的无形资产,兼具商品和金融属性,社会减排成本逐渐向企业内部转移,同时实现市场机制下社会总体减排成本的最小化。一方面,产品和交易流程的标准化提升了碳交易市场的活跃度,为市场提供大量的流动性支持,也因此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中介组织等进入,围绕市场主体在碳资产盘活、增值和履约等方面的需求,提供相配套的创新产品和服务,推动碳交易市场的发展,降低履约成本。另一方面,碳金融市场所具有的信息优势,推动了全球碳交易的价值链分工,专业化和精细化的运行机制,进一步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
服务低碳经济发展。加快清洁能源和减排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是推进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型的关键。不同国家或地区、同一国家或地区不同减排主体的经济能力各不相同,如发展中国家普遍缺乏资金和技术支持。碳金融市场的发展推动了碳减排领域的国际合作,促进了国际资本的高效流动,有利于实现各国的互惠共赢。而对于同一国家和地区的不同市场主体,碳金融市场提供了碳信贷、碳债券、碳资产证券化等丰富的金融工具,在开发清洁能源和创新减排技术等方面有效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是经济社会低碳化发展的重要支持力量。
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
相比于欧美发达国家,我国的碳金融市场发展较晚。2008年,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北京环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的相继创建,标志着中国碳交易市场化的开端。2010年,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提出要建立和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这是国家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正式提及碳排放权交易。2011年,国务院下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同年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确立了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共七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2020年,生态环境部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提供了法律支持。2021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长达十年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试点正式迎来了统一。当前,中国碳金融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以碳现货交易为主,主要交易类型有碳排放权交易和自愿减排交易。
从市场主体来看,主要参与者为控排履约企业,碳交易尚未对碳交易公司、金融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等第三方交易商开放。2021年7月,全国碳交易市场上线运行,纳入的重点排放单位超2000家,但仅涉及发电行业,参与主体结构单一。除了以上提及的以碳排放权交易和自愿减排交易为核心的交易主体,广义的碳金融市场主体还包括了参与涉碳投融资活动的法人或自然人,以及相关涉碳中介服务机构,以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专业化金融机构为主。随着国家对金融系统在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上进一步担当作为和推动实现 “双碳”目标,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和基金公司等纷纷布局碳金融领域,进一步丰富了市场参与主体。但当前中国碳金融市场参与度还远远不够,专业化投资群体不发达,碳金融发展缺乏专业或长期资金支持。
从市场产品来看,主要产品为碳排放权现货,相关碳金融产品的创新尚显不足。从狭义的碳金融市场定义出发,碳金融市场产品包括碳排放权,以及围绕碳排放权引申出的碳股票、碳债券等基础碳金融产品和碳远期、碳期货、碳期权等碳金融衍生品。广义的碳金融市场产品在此基础上还包括了一切涉及公众低碳日常、企业低碳项目投融资等的零售类、资产管理类、投资类和保险类金融产品。中国的碳金融市场以碳排放权现货交易为主,围绕碳排放权这一交易标的,中国部分试点地区开始了碳金融衍生产品和涉碳融资工具的探索性尝试,陆续涌现出碳债券、碳基金、配额回购融资、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碳结构性存款、碳汇保险等碳金融产品,但产品发行数量少,金额也较小,属于零星试点状态,碳金融市场的金融属性还有待开发。从广义的碳金融外延来看,绿色债券、绿色股票、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也归类于碳金融产品。相对于围绕碳排放权设计的金融产品,“绿色”概念的金融产品在中国的发展更早,种类更丰富,但仍旧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总体来看,中国的碳金融市场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碳金融产品存在种类和创新度不足、产品标准化程度不高、创新产品的复制性不强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2021年4月,广州期货交易所正式揭牌,证监会对其提出了加快建设碳排放权期货市场的发展要求,碳期货研发正在进行中。随着碳金融市场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碳金融产品种类将愈加丰富,为助推“双碳”目标的实现提供工具支持。
中国碳金融市场的发展展望
“双碳”目标下,中国面临前所未有的减排压力。当前阶段,我国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一个功能完备、机制健全、运转高效的碳金融市场,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市场化的运作机制以提高碳减排成效,在实现“绿水青山”的同时,更好地应对气候问题对地缘政治局势的影响,提升国际气候治理领域的影响力。
提升碳价有效性。2021年下半年,我国面临近10年来最严重的能源短缺,中国的碳定价也面临严重考验。受不完善的市场机制的影响,中国的碳价存在价格过低、地区差异大、周期波动大等特点。目前全国碳交易市场仅面向电力行业,应分阶段有序引入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等行业,提高行业参与度,从而提高碳金融市场化程度。与此同时,加快碳期货、碳期权等碳金融衍生品的研发和应用,以前瞻性的远期合约来反映市场预期,减少信息不对称程度;通过制度支持或政策优惠鼓励金融机构研创更丰富的涉碳投融资产品、提供更完善的涉碳投融资服务,通过产品定价、碳资产评估或成本预算等方式为碳金融市场提供价格参考,促进形成反映真实碳排放成本的合理碳价。
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资本的参与度和活跃度是影响金融市场效率的重要因素,不同于传统金融市场对经济效益的追求,碳金融市场还担负着促进经济社会低碳化转型和发展的使命。中国碳金融市场是一片巨大的蓝海,目前的资本参与度和活跃度尚显不足。一方面,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降低资本的入市门槛,为资本的深度参与提供政策友好环境。另一方面,加快创新碳金融产品和完善碳金融服务,通过政策倾斜和收益激励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的参与,在合理有效定价的基础上,使市场主体正确认识到碳排放空间这一稀缺资源的价值,并有效引导社会资本对清洁能源、可再生资源、低碳减排技术、绿色低碳产业等领域倾斜。
来源:碳排放资讯网